2006年开始施行的新《公务员法》明确规定,将对公务员实施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。其中,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,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、级别、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、培训、辞退的依据。
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,要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,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;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,按照德才兼备、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,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,努力开创人才辈出、人尽其才新局面。
2006年开始施行的新《公务员法》明确规定,将对公务员实施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。其中,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,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、级别、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、培训、辞退的依据。
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,要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,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;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,按照德才兼备、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,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,努力开创人才辈出、人尽其才新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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