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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务员两年不称职将辞退 专家建议量化考核指标
    作者:佚名      文章来源:2008年12月03日 北京晨报  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12-3 21:47:31   
        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“不称职”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,“公务员队伍将建退出机制”的说法终于首次落到了“纸面上”。从1993年《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》颁布施行起,我国公务员制度在设计、实施到完善等方面,都一直致力于通过健全科学的管理机制,以去除以往能进不能出、能上不能下、“铁饭碗”、“铁交椅”等“机关病”。

        2006年开始施行的新《公务员法》明确规定,将对公务员实施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。其中,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,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、级别、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、培训、辞退的依据。

       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,要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,着力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;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,按照德才兼备、注重实绩、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,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,努力开创人才辈出、人尽其才新局面。

    文章录入:赵琼    责任编辑:赵琼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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