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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校大学生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

    2010-01-09 13:09:04 作者:肖欢 来源:南湖新闻网 浏览次数:0 网友评论 0

    “在外面医院住了1个多月的院,出院时结算时,医保基金一下子帮我支付了5000多元钱,负担就这样小了好多。”刚刚从武汉市医疗救治中心回来的高同学说到。
     我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自启动以来,校医院联合校团委、教务处、学工处、研究生处、计财处及各学院等单位,积极与武汉市洪山区医保处联系,进行了针对全校22000余名大学生的政策宣传与解答、学生学籍信息收集与上传、保费收缴、缴费学生信息统计与上传等有关工作。截止至2009年12月底,共计有20647名学生参保,参保率为93.43%。
    我校大学生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从2010年元月1日开始,这标志着今后我校学生的医疗保障将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、商业保险、公费医疗三块来共同支持,资金渠道更广,支付力度更大。
     

    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是学校于2009年9月修订出台《华中农业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》(链接:http://hospital.hzau.edu.cn/readnews.asp?newsid=564)和《华中农业大学教职工子女统筹医疗管理办法》(链接:http://hospital.hzau.edu.cn/readnews.asp?newsid=565)另一项旨在提高在校师生医疗待遇和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,也是我校落实科学发展观,普惠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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